黄毛打了个哈欠,说:“华北平原跑到边陲之地,你倒是能耐的很。这破地方,要亡魂没亡魂,要僵尸没僵尸。当地百姓死个人,连纸人纸马都不要,你说你往这跑有什么意思?”
“进来吧!”
他一边嘟嘟囔囔,一边把店铺头顶上的引魂灯给打开了。
好歹也是一阴阳客栈,既然开门了,再关着引魂灯也不是个事。
我看的很是好奇。
一般干这行的都是看惯了生死的老家伙,或者说是繁华富饶的地带,相信阴阳迷信这一套的港门地区。
这地方能赚大钱,每一位先生几乎都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
但这黄毛流里流气,耳朵上还有耳钉。
不管怎么看都像是一个混社会的不良少年。
这哥们儿是客栈老板吗?
店铺里面的陈设都很老旧,里面充斥着一股说不出的味道。
他稍稍打扫了一下桌椅,说:“兄弟,看你年龄也不大,怎么走上这条不归路了?”
“当个夜行人真贼鸡儿难,当初跟我一起辍学的伙计,都当上包工头了,每年能赚上百万。”
“我却只能守着这个破店,每天赚他仨瓜俩枣的,还走不开。”
我顿时笑了。
不归路,走上这一行还真就是不归路。
我说:“这里生意不好?”
黄毛说:“生意好?生意好我会混成这样吗?二十多岁了,连个女朋友都找不到,口袋里没钱,还不如个打工仔赚的多。”
“要不是答应了我爹要在这守三年店,老子早就去大城市打工了。”
他从抽屉里摸出一盒廉价香烟,顺手递给我,说:“抽烟不?”
我摇摇头,然后黄毛自顾自的给自己点燃了一支,说:“兄弟,好歹也是同行,需要什么,店里拿就是,都是陈年老货,也没个值钱的东西,白送你了。”
“要是没地方住,就去二楼自己找个房间住一下,先说好,客房我可没打扫过,估计被子都发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