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阿克波潘?”
“小子,你他妈是哪根葱啊!”
我嘴里小声嘀咕着,看了一眼身旁目光炯炯的哈林姆,正在等着前方老杰克的信号。
突击小队就这样,狙击手,要配合突击手的行动,等待着突击手的指示。
这也是我不喜欢参加突击小队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太过麻烦!
想想以前卡姆活着的时候,我们两个人就是一个战斗小组。
那个时期,我们能打能退,无所顾忌,实在是太自由了!
“嘿,杰克,我想开枪打那个混蛋,你们有什么想法?”
我在通话器里小声说着,前方470米外,老杰克他们伪装成的那几捆野草,此时正随风轻轻摆动。
老杰克在通话器里用很小的声音回应,他的通话器里竟然乱糟糟的,是部落中那些叛军们发出的声音。
“嘿,蠢货,先别开枪,我们需要确认敌人的方位!”
“你盲目的开火,敌人会被你吓跑的!”
老杰克趴在地上,用很小的声音在通话器里低沉说道。
我无奈的撇撇嘴。
这时,只听丽塔也在通话器里说道:“嘿,亲爱的,别听这个老东西的,开火,干掉他们!”
宾铁也在捣乱:“哦,an,我觉得丽塔说的很对,你先打一会,打完了,剩下的是我们的,go fire!!”
丽塔和宾铁这两个家伙纯属是在捣乱,他们距离敌人很近,此时这两个混蛋也不怕敌人听到。
“哦,shit!!”
我小声骂了一句,趴在岩石上,嘴角忍不住露出了一丝笑容。
470米,子弹飞行的速度很快,我有自信,可以一枪打爆那个男人的脑袋。
但是打死这个人之后,其他的黑人叛军必将会惊慌错乱。
他们很可能会在部落里四处乱跑,甚至向着那些黑人土著开枪。
所以我们现在需要考虑一个问题,我们是救人,还是不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