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根木棍,拿根扫把,任何什么像枪的东西都行。
不要刻意去瞄准。
你会发现,你手指的方向,其实就是你瞄准的方向。
而瞄的准不准,其实跟你长期的训练和手脑协调有很大关系。
你所谓心瞄的同时,其实都是你的手在瞄,而且近距离下,又快又好!
在我微笑的目光中,周围的甘比亚族勇士们开始纷纷尝试射击。
起初很混乱,随后他们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准头。
听着周围黑大汉们开心的笑声,说实话,我很欣慰呀。
我在这些甘比亚人的身上发现了新兵没有的优点。
那就是速成!
他们都是天生的好猎手,可以完美的跳过很多阶段,快速进入成长期!
比如说开枪,五六十米的距离,对于一般的步兵来说足够了!
现在这些甘比亚人完全不需要瞄准,他们只需要熟练射击的能力,熟练枪械使用。
一旦他们将枪械变成弓箭一样熟练,你能想象他们会有多恐怖吗?
“都是好兵啊!”
我心里嘀咕着,嘴角忍不住挑起一丝弧度。
再给我一点时间,接下来,我会训练他们各种战场技能,培养他们的协同作战能力。
只要时间充裕,我可以让他们全都变成优秀的雇佣兵。
到那时,不管是什么样的敌人,都无法阻挡我的脚步!
……
另一边。
距离陀玛森林三十里,一座开满蓝色花朵的山坡上。
一身迷彩战衣的波卡穆莱面沉似水。
他看着面前的一个箱子,静静的坐在石头上。
在那个箱子里,装着他儿子的脑袋和身体。
血淋淋的尸体,因为天气炎热已经变质。
波卡穆莱一点也不在乎,因为这是他最后一个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