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他和普通副市长也就没啥不一样了。
毕竟市长管全盘,其他副市长分管的领域,市长都可以名正言顺的插手。理论上,所有副市长的分管工作,都来自市长的授权。
市长才是市政府所有工作的正管。
常务副市长就没有这个权力。
一般来说,常务副虽然手里有财权,却也不会轻易动用。哪怕是五十万以下的款项,他签批之后,也会礼节性地再转给市长那里批一下。
这是为了表示对市长的尊重,同时也端正自己的态度。
当然,市长一般也会照顾常务副的面子,五十万以下款项,常务副批了,送到市长这里,通常不会驳回,顺势也签个字。
这都是“约定俗成”的规则。
但是现在,张青春显然是破坏了这个规则。
所以高妍才会如此生气。
问题在于,张青春这么干,破坏的只是“潜规则”而不是“明规则”,他确实有签批五十万以下款项的权力。他要自行其是,不鸟高妍,至少在规则层面上,高妍还真不好指责他。
至少是不好明着指责他。
当然,不好明着指责,不代表市长没有办法制约他。
如果市长足够强势的话,只需要给财政局打个招呼就行。
你张市长确实签了字,但我财政局可以不给钱啊。
也不是明着说不给,就是一个“拖字诀”。
凡是张市长批的条子,财政局都可以压下来,要钱的单位来问,一句“正在安排”就给怼了回去。
财政紧张,就这么点钱,那么多伸手要钱的单位,不得排队的吗?
等着吧!
那些不着急的款项,能从今年安排到明年信不信?
张青春也不可能每签一笔款子,就亲自跟财政局打一次“官司”。偶尔发一次脾气,将财政局负责人叫来批一顿,是可以的,但次数多了,那就不行。
硬气一点的财政局长,照样可以给他顶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