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庭的时候,记者问曾家辉对被诉方大律师的印象,曾家辉笑了笑,道:“我对这位大律师的职业精神十分钦佩。”
“那对他的法律制度运用水准呢,感觉怎么样?”
“你是问香港的法律制度,还是内地的法律制度?”
记者一呆,然后就笑了,“他是香港人,这儿也是香港法庭,当然是香港的法律制度。”
曾家辉诱导了记者之后,还是那副淡淡的微笑,“不怎么样。”
“为何这样说,那可是我们香港有名的大律师啊。”
“再有名,为一个失实报道而损害我们惠及上亿儿童的希望工程,你说我能对他感觉怎么样?”
“曾书记你真幽默。”
曾家辉却不赞同这一点,冷笑道:“我不是幽默,而是气愤。”
“是对的律师吗?”
这一回曾家辉摇了头,“不是,我是他本人倒没什么,我只是有几点想不明白。第一,港媒这么有名的媒体,报道消息还深入了内地,却怎么会严重失实?第二,一个新闻官司需要打六年么?多拖一年,对我们希望工程的损失就增加一分,为什么要拖这么久?第三,不管是青基会的名誉,还是需要希望工程捐助的学校与儿童,他们的损失是现在能用这样的胜诉或者是能用现在多少赔偿能弥补的么?这才是我现在最气愤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