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秀才的死,也是我人生的转折点。
他死了,不但没有损害我的名声,反而更刺激了话题性,大大提升了这首诗的魅力。
当我艳名传遍大江南北,一时间风头无二时,我的金手指觉醒了。
对,就是这颗珠子,它是跟我穿越过来的,我醒来的时候它就在我嘴里。
这颗珠子可不简单,它叫天运珠,能收取与赋予别人气运,现在我也没有搞懂它都有什么功能。
在我手上吧,我就发现它能吸气运,然后给我许愿的能力,就跟中的主角一样。
那些主角,都是想什么来什么,比如说缺钱了,肯定很快就有赚钱的机会。
而我,只要付出气运,然后向天运珠许愿,很快就能将愿望实现。
当时,有个豪门之家的大少爷,想让我给他当小妾。
我能看上一个纨绔少爷吗,当然看不上了,配上我的最低也得是个王爷,而且是明媒正娶的正妻呀。
可是不管是我,还是青楼的妈妈,都没有抗衡他的实力,眼看着我就要大祸临头了。
然后,我就用自己的气运许愿,让这个纨绔少爷不得好死。
嘻嘻,第二天,外面就传来了消息,纨绔少爷进山打猎,遇到了藏在山里的通缉犯。
惨啊,真惨,那个通缉犯最好男风,纨绔少爷被人抬出来的时候,听说后面都让人给玩烂了。
从那以后,我就利用抄诗来聚拢名气,然后与那些有大气运动人交往,让天运珠吸取他们的气运。
慢慢的,我有了自己的花船,成了江南花魁大赛的冠军,当上了天下第一名妓,就连当时的皇子,也以看到我的舞姿为荣。
可惜好景不长,就在我许下愿望,要跟当时的六皇子在一起时,迎来了气运反噬。
六皇子的气运太庞大了,根本不是我之前接触到的人能比的,而且他有气运金龙护身,我连吸收他的气运都不行。
遭遇反噬之后,我自身的气运大降,喝凉水都塞牙。
一个不巧,有人打翻了蜡烛,结果荣华富贵成了过眼云烟,我就这么死了。
再醒来的时候,我就成了红船上的一缕孤魂,只有一块木板当做寄身之所,终日只能待在冰冷的海水下。
那样的日子持续了三十年,我才从游魂变成了猛鬼,有了聚拢红船,出现在人间的力量。
每隔十年,我能出现在人间三天,这三天就是我寻找猎物的时候。
因为六皇子的事,我知道身份高的人,虽然有大气运,可是也有更凶猛的反噬。
所以,我就寻找那些小门小户,有气运,气运却不会太高的人下手,吸干他们的阳气,然后让天运珠吞噬他们的气运,辅助我修炼用。
什么,史太公,我不认识史太公啊?
哦,你是说从我船上逃走的那个傻小子,哼,那是三十年前的事,那天,我遇到了一个喜欢管闲事的臭道士。
那个臭道士还真有两把刷子,我与他一番恶斗才刺瞎了他的两只眼睛,可惜他精通五行遁术,最终我还是没能将他留下来。
你说的那个傻小子,就是那天逃走的,他还从我这因祸得福,得了不少气运回去。我猜测,有了那些气运之后,姓史的傻小子该飞黄腾达了吧?”
把玩着手中的天运珠,王旭听林莺莺讲述了她的过往。
这是一个有金手指,却没有主角命的穿越者,到死也没有飞黄腾达。
“我的故事说完了,天运珠也给你了,看在咱们是老乡的份上,你就绕我一命吧,我保证以后再也不出现在你面前。”
林莺莺一脸讨好的看着王旭,王旭并不是个言而无信的人,开口道:“你”
“哈哈哈,妖孽,我找你了三十年,你终于被我找到了,我能报瞎眼之仇了!”
王旭还没等开口说话,伴随着一阵大笑声,一个手上拿着算命幡的瞎眼子踏水而来。
看到这个瞎眼道士,王旭楞了一下,乐了:“嘿,瞎子,我们又见面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