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抽丝(上)(1 / 2)

六迹之大荒祭 萧鼎 2525 字 25天前

在离开圣城前,殷河已经被告知了许多有关自己巡逻分内事的介绍,而在出城之后与那位老前辈何秋林一同行走的两天里,托季红莲送给他的那包大钱的福,何秋林也告诉了殷河许多在圣城中不会知道的事情。

大荒原上的种种危险,这块土地上的地理山势、河流分布,哪里可以休息,哪里可以躲藏,哪里绝对不能靠近,以及看到什么拔腿就跑,头也不要回一下,保命为上。

殷河所负责的这一片地方,核心地带就是荒族中的白马部落。

这个部落在荒族中属于大部落,人口众多,实力强大。不过,在人族更加强大的实力面前,白马部落已经臣服了。

白马部落相当富裕,这与大荒原上绝大多数十分原始、野蛮和穷困的部落有很大差别。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白马部落所占据的地盘就在西三神河边上,土地异常肥沃,并且在这里还有整个大荒原上最出名的马场。

白马部落出产的战马,是整个大荒原上最好的,是所有士兵的最爱,而在人族收服这个部落后,白马部落养殖的所有战马,便几乎都卖给了圣城。

人族的强盛和富庶,光从圣城和那座大金字塔就能看得出来,他们支付给了白马部落不计其数的钱财,让这个部落在大荒原中成为了富得流油的暴发户。

殷河在巡逻中并没有规定一定的路线,事实上,大荒原上很多地方都是一望无际的原野,真要跑起来处处都是路,不过这样也很容易迷路。

以前的前辈们其实早就总结出了十分成熟且有效的巡逻路径,何秋林也已经教给了殷河,并实际带着他走了一遍。

正如他当初所说的,基本上也就是沿着白马部落的地盘边缘绕一圈就是了。在白马部落的附近,也在殷河负责地域之内的其实还有四五个部落,不过都很小,远不如白马部落,又穷又弱。

但是,何秋林在临走时却很郑重地告诉殷河,宁可靠近白马部落,也不要去接近那些小的荒族部落。

又穷又弱的小部落,同样也原始而野蛮,尽管因为他们太小太不起眼,人族甚至都没有派兵去剿灭他们,但是这些部落对人族的敌意,却反而比被人族攻打过的白马部落更强十倍。

殷河曾经为此特意问过何秋林,何秋林当时只是笑了笑,道:“越穷越凶,没什么奇怪的。反过来你看白马部落,当年打战的时候,被我们人族大军杀过来死了好些人,结果这么多年过去了,臣服日子久了,又靠卖马给我们发大财后,他们自己的族人都喜欢咱们人族这一套,天天乐此不疲地买那些奢华却没有价值的东西,吹嘘炫耀,得意洋洋,却是早忘了早年的血海深仇啊。”

在脑海中一一回想过这些话语,殷河独自一人骑着马走在这片荒原上,远方的地平线无穷无尽,似乎可以延伸到这个世界的尽头。有那么一刻,当万道金光从空中洒落并让天上云霞染上金光时,也会让纵马奔驰的男儿心中生出一抹豪情。

小时候,曾经借着家族名声站到了圣城高墙上向外眺望大荒原的殷河,在心里曾有过这样的梦想。

想这样一直跑向远方,想就这样跑到世界的尽头,想去看一看,广袤无边的大荒原外,是不是还有更大更奇妙的世界?

有史以来,无论是人族还是荒族,都从来没有走出过这片荒原世界。

※※※

梦想终究只是梦想,是小时候的向往期盼,是长大后的心血来潮,是偶然想起时的美好,是眼前现实中的无奈然后抛之脑后。

殷河收回远眺的目光,看着身前的路继续前行。

身为一个巡逻兵,孤身一人行走在冷漠且危险的大荒原上,没有圣城巍峨城墙的保护,没有同伴人族的支援,就变成是一件异常危险的事情。

他所走的路线是最安全的,既避开了强大白马部落的地盘,也游走在几个小部落的缝隙间,避免和他们发生冲突。不过在这片荒原上,还是有很多其他的危险,除了形形色色危险的物种猛兽,其中最可怕的就是荒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