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之中,阿三国七人小队正在行进。
虽说他们没有直接走大路,却也是在比较宽阔的地界。
反正,他们心知肚明,不会有人对他们进行抓捕。
“终于快到了,我们终于可以拿到第一了!”
其中一个士兵,看着隐藏在半山腰的雷达站。
一天一夜的赶路,他们快要达到目的地了。
“这该死的丛林,老子再也不想来了,那个雷豹也是,非要给我们设定这样的道路,害的老子衣服都湿了,就不知道直接把我们接过来的!”
为的队长,正是将军的儿子,代号诺曼。
皱着眉头的他,一边走,一边骂骂咧咧。
他现在可是阿三国正在大力宣传的明星战士。
长相帅气的他,却没有宣传中那份战斗力。
“雷豹的脑子都是泥浆,这种人也就是出出力气就好了,不能重用!”
“就是,连这种小事都安排不好,也就能冲冲风,当当炮灰,又怎么能和文武双全的队长相比。”
“害的队长都晒黑了,真是最大的罪过。”
“他就是嫉妒队长的美貌,这种直男心怀叵测,队长,以后这种人一定要调到边防去。”
诺曼的抱怨,立刻让其他六人附和道。
如果说,这次比拼的是拍马屁的本事。
恐怕十个秦风,都不是他们的对手。
“没错,这种人就是应该调到边防去,等我回去和父亲说说,这一路你们也都辛苦了,放心,等我晋升,绝不会亏待了你们。”
诺曼很是享受被六人伺候的日子。
一脸笑意的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赶紧回去。
相信在指挥部那里等待的记者们,也都在期待自己回到的时刻。
“队长,我们可不是为了拍马屁,你确实是值得尊敬的长,拥有贵族血统的你,天生就是王者。”
“队长,我有个表妹,刚刚得了选美冠军,她非常仰慕你,等这次回去,能不能带她见一见你,这绝对会成为她毕生的荣耀!”
一旁的人,立刻感恩戴德的开始新一轮马屁。
“行,当然没问题,大家都是好兄弟,我会记住你们的!”
诺曼面带淫笑的拍了拍那家伙的肩膀。
选美冠军,滋味一定不错。
“想不到,阿三国拍马屁的功夫如此之好,我真是自愧不如!”
就在七人说说笑笑,好似春游般向着雷达站走去。
突然,他们头顶上,一个声音传来。
“谁,竟然这么没有礼貌!”
这突然而至的声音,让七人本能抬头。
只见树杈上,躺着一人。
“这才多久不见,就不记得了?”
秦风身体一翻,顺着足有五米高的树杈掉落。
半空中腰部用力,帅气的落在地上。
“华夏养猪兵!”
眼见着突然出现的秦风,七个人几乎是异口同声道。
“我养的猪,皮都没有你们脸皮那么厚,竟然把妹妹送给这种花瓶,你还真是猪狗不如!”
秦风扫过眼前七人,一脸鄙夷。
“还有你,这细皮嫩肉装什么特种兵,搽胭脂抹粉的人妖,你简直是在侮辱军人这个词,这些年,我见过很多人,多么渣的败类都见过,可你绝对是最不值得成为我对手的家伙,一个近期结婚的畸形儿,还装清高!”
虽说,这是阿三国的事,可看着这种奶油小生穿着军装,秦风也心里堵得慌。
说实话,和这种人为敌,都是一种羞辱。
“你个养猪的,竟然敢这么说我,卑贱的家伙,我会让你后悔侮辱我的每一个字!”
诺曼就属于从小含着金汤匙出世的人。
家中还是军中高官,没有人敢这么和他说话。
愤怒的看着秦风,双眼好似要喷火一样。
至于他身边六个狗腿子,自然第一时间站在他前面。
“没有礼貌的家伙,竟然敢这么和我们队长说话,今天我就废了你!”
“侮辱队长尊贵的血统,这是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