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们要核实的事情是,死者白大头在坠楼之前到底有没有受到徐静静找来的打手的殴打。
那么现在我们只需要看一看法医现场拍摄的照片就可以了。”
说着,孙建东请那几名负责调查的同志把所有的照片全都调出来,通过大屏幕播放了出来。
孙建东一张一张的翻阅着照片,然后用手指点着其中的一张照片说道:“大家请看这张照片,从这张照片可以清楚的看到,白大头的身上多处淤青,而且从法医的鉴定结果来看,白大头在跳楼之前,的的确确遭受过严重的殴打。这是事实。”
一一看完照片和法医的鉴定结果之后,孙建东再次找出网上公布的几段视频,沉声说道:“那么现在我们在鉴定一下这些视频,之前被我们市公安局曾经发布过公告,公告上说,白大头的父亲经过鉴定,确认视频中被殴打的人不是他的儿子白大头。
作为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我认为,我们不能简单的通过所谓的白大头的父亲的鉴定,就直接认为视频中被殴打的不是白大头。我们应该通过多角度来鉴别此事。
第一,我们应该确认一下,视频中拍摄的地点是什么地方。
通过这几个视频对比来看,我们基本可以确定,殴打事件拍摄的地点就是在我们宁康市华新大厦的楼顶天台上。
那么我们再对比一下被殴打的人与白大头照片之间的相似度。
或许我们人眼辨识能力不足,那么我们可以通过大数据对比一下。”
说着,孙建东将几张视频截图与白大头的真人电子版照片,全都放进了一个图片识别系统,经过大数据的比对,最终给出的鉴定结果为,白大头与视频截图中的被殴打的人体貌特征相似度达到889。
随后,孙建东又将视频截图中几个殴打的人与监控视频中几个在坠楼事件发生后快速逃离的人进行截图对比,得到的鉴别相似度达到了963。
就在这个时候,孙建东的手机再次响了起来,打开一看,是一条录音,这条录音是那名记者朋友给他发过来的,分别是对白大头的同事以及白大头的哥哥的采访录音。
孙建东也没有忌讳,直接将这条录音播放了出来。
等播放完录音之后,孙建东沉声说道:“李市长,段局长,通过视频截图对比以及这位记者朋友的采访记录,我们可以确定,网上所公布的这些视频是真实可信的,并不是我们市公安局之前所说的虚假视频。
我不知道当时负责办理此案的孙明瑞同志到底是怎么想的,但是我们必须要实事求是的来办理此案。
那么现在我建议,我们市公安局立刻出手将徐静静以及他找来的那四个打手全部抓捕归案。展开深度调查取证。”
李天逸轻轻点了点头,看向段晓鹏说道:“段局长,你怎么看?”
段晓鹏只能点头说道:“我赞同孙建东同志的意见。”
孙建东一个电话打出去,市公安局立刻行动起来。
挂断电话之后,孙建东从办案人员的调查照片中又找出了一张白大头坠楼之后的照片,他声音有些低沉的说道:“李市长,段局长,各位同志,大家看看这张照片吧,白大头坠楼之后,依然双手抱拳,由此可以看出,在他坠楼之前,他有多么的痛苦。
而且从他坠楼之后的这个姿势我们可以看出,如果他是自己跳楼的,他至少应该是双手撑住护栏往下跳,哪怕他是一头从上面头上脚下掉下来的,他也不应该是这种双手抱拳的姿势。
如果他是这种姿势,那么请问,他怎么样才能以这种姿势从楼上跳下来呢?他怎么可能跳得下来呢?
如果各位不信,大家可以去那边试一下,你看看你这种抱拳的姿势能不能从那里跳下来?
仅仅是从他坠楼的姿势我们就已经可以判断出,他肯定不是自己坠楼而下的,更何况,根据白大头同事的供述,在坠楼之前,他已经身体虚弱的根本没有站起来的力气,他又怎么可能跳得下来呢?
而且他同事当时说的非常清楚,他看到白大头的时候,白大头就是双手抱拳在腹部,他那是在用这种姿势缓解的痛苦啊。
同志们,这可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啊,就这样在几个人残暴的肆虐的殴打中黯然陨落了,难道作为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我们能够仅仅是让死者家属签署一纸自杀声明就可以了结此案吗?我们这样做对得起死者的家属,对得起我们头上的警徽吗?我们对得起我们的良心吗?
我认为,孙明瑞同志被李市长停止职务是罪有应得。他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违背了一名党员干部应该有的责任和担当,更违背了他作为一名市公安局局长的责任和义务。
他的所作所为,在某种程度上,也助长了歪风邪气的产生,甚至可以算得上是助纣为虐了。这种做法,会让我们人民群众对我们宁康市公安局产生何种负面的评价?会让我们多少抛头颅洒热血都想去维护我们宁康市公安局高大形象的干警们感觉到伤心和沮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