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土地性质问题(2)(1 / 2)

市立医院在村里建起帮扶医院是好事,可是要搞起来也不容易,医院招标的工程队到来不多久,乡镇的国土所和县里的国土局也来人了。

十一月下旬,伴随着一场霜降,县里国土局先派来了一辆吉普车。

车子直接去了村委会,一名干部下车问道:“你们村长、村支书在吗?”

敖沐阳当时收拾东西准备出海呢,得知县里来人他就赶了过去。

县里的干部们倒是客气,见面后先握手,一名自称朱德欢的中年人给他看了证件,这是县国土局监察科的科长。

“我们得知你们村将一块土地卖给了市立医院,在这里建起分院,有这件事吗?”朱德欢收起证件问道。

敖沐阳道:“没有,绝对没有这事。”

一名工作人员笑道:“村长,你这就没意思了,我们过来的时候都看到了,市立医院招标的工程队在你们村前面开工了。”

敖沐阳说道:“是,有这个事我不否认,可是那土地不是村里卖给市立医院的,也不是用来建分院的,人家在省里都有名的大医院怎么会在我们这么个穷乡僻壤的地方建分院?”

朱德欢说道:“敖村长不能自贬,龙头村不是穷乡僻壤,这是个好地方呀,山清水秀。”

敖沐阳解释道:“领导,市立医院在我们这边是建一个帮扶医院,不是他们的分院,而是辐射我们贫困乡村地区的大型诊所。”

朱德欢道:“不管他们建什么,我得查查他们使用这块土地的性质,如果我没有记错,这块的空置土地是基本农田,不能搞非农化建设。”

敖沐阳砸吧砸吧了嘴,他把这事给忘了。

基本农田是指国家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它的具体名字是永久基本农田,既不是在原有基本农田中挑选的一定比例的优质基本农田,也不是永远不能占用的基本农田,现在这称呼之所以加上“永久”两字,是为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高度重视,体现的是一种严格保护的态度。

简单来说,基本农田就是一片农村土地只能用来发展粮、棉、油、蔬菜,其它用途被严格管制,绝不允许。

县国土局来了不久,镇国土所也来人了,带队的是所长兼镇副书记吕志超,他到来后跟朱德欢握了握手,然后共同检查了这片土地的使用性质。

敖沐阳一共划出了十五亩土地给医院,检查之后发现有四亩是基本农田。

朱德欢拿出一本《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递给他,说道:“按照《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吕志超摸摸下巴道:“小敖,这基本土地是肯定不能占了做其他用途的,任何用途都不行,这是中央的规定。”

敖沐阳道:“这个我知道,行,咱们先一起吃个饭吧,这件事咱们吃饭的时候讨论讨论。”

朱德欢摆手道:“你们吃着,我就不再这边凑热闹了,上面现在监察的很严,我们不能随便吃喝。”

给土地定性之后,县国土局的工作组就先撤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