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装着事,就容易醒得早。秦风是清晨4点半才睡下,但早上10点就起来了,比王艳梅还早了半个钟头。刚起来的时候,秦风脑子晕乎乎的,有点摸不着自己到底是起来干嘛,脑子里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这个点应该先去菜市场把食材运回家,以免去晚了,又让痴心不改的猪肉大叔久等。
迷迷瞪瞪走到客厅,苏糖正横卧在沙发上看电视,一双白白的发长腿微微曲着,可依然仿佛占了身体长度的一半以上,秦风瞅了一眼,整个人顿时多清醒了三分。
“你今天没上课?”秦风问道。
“今天是星期六啊!”苏糖把引人犯罪的腿放下来,笑嘻嘻道。
秦风气虚不振地轻轻点头,动作跟飘似的,移步卫生间。
七八分钟后,解决完所有卫生问题出来,秦风终于恢复了神清气爽。
趁着爸妈还没起床,先和苏糖来个甜蜜的早安吻,亲过之后,秦风就让她赶紧好好学习去。
“真讨厌啊……”苏糖嘴上虽然这么说着,可还是乖乖听话,关掉了电视机。
对恋爱中的女孩子来说,男朋友的话比老妈可管用多了。
秦风对自己的调教有方感到十分自豪,和苏糖腻歪了2分钟,就先出了门。
骑上王艳梅的电动小三轮从停车场出来,秦风一路慢行,等来到菜市场,时间已经过了10点半。菜市场这会儿正是最清闲的时候,早上的高峰期已经过去,中午之前的最后一拨人又还没来,所以往常摩肩接踵的菜市场过道,这会儿可以直接骑着小三轮进去。
秦风推着车来到猪肉刘的摊子前,里头摆了一大堆的食材。
“你们昨天生意又做到很晚吧?”猪肉刘问道。
“是啊。”秦风点了点头,“差不多4点才收摊,我出来的时候我爸妈都还没醒。”
猪肉刘神情微微一黯,轻声嘀咕:“你妈这日子过的,白天和晚上都颠倒了。依我看还不如在这里开店好,赚得也不比跟你们一起摆摊少。”
秦风淡淡一笑,没多说什么。
王艳梅都和老秦同志结婚了,猪肉刘再怎么望穿秋水,那也是无济于事。
两个人一起,把将近250斤重的货物搬上三轮车,秦风和猪肉刘对了一下账,直接把钱结清后,便马上离开。回家的路上,秦风顺带买了毛笔和墨水,还有两刀质量一般的宣纸。等回到小区,秦风一个电话上去,先把秦建国叫下来,父子俩一起,把堆成小山的食材,分几次搬回了楼上。
待到重体力活干完,秦风把文房四宝往桌上一搁,秦建国见了,不解地问道:“买毛笔干嘛?”
秦风回答:“写招牌。”
秦建国闻言,反正和昨天的施克朗如出一辙,甚至脸上那种“我不相信”的成色,还要更明显几分。秦风毕竟是他亲自养大的,秦风会不会写毛笔字,秦建国觉得自己最有发言权。在秦建国的印象中,他只给秦风买过一次毛笔,那还是秦风上小学时的事情,所以在愣神了片刻后,秦建国不由呵呵一笑,说道:“招牌字哪有这么容易写?”
秦风微笑着,很平静道:“试试看嘛。”
正在厨房里做早午饭的王艳梅听到爷俩的对话,这时也好奇地走了出来,想看看秦风的毛笔字能写到什么程度。王艳梅和秦建国不一样,她一直就觉得秦风的字写得很漂亮,所以还颇有些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