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桑比克的黑人不会学习布尔人的语言,这也算克鲁格最后一点“人道主义”,同时给自己那些人提个醒:有人要枪决俘虏,不要奇怪、别起误会!
没办法:这位关先生和另一名保镖是亚洲面孔,那俘虏要是活着交给警察,这里边能冒出来的麻烦就不用说了。
克鲁格只能做到言而有信,更不用说这8个人的老板不单单是来猎场玩的朋友的朋友,可还是个大客户!
看押俘虏的还是兰迪,边上几个南非伙计看关兴权过来,看他的眼神都有点躲躲闪闪。
掏枪、开火、走人……
不是,所有人都以为会这样发生的恐怖戏码都预计错了:关兴权就这样走过去,在靠近俘虏时看似幅度不是特别大的斜着踢了一脚!
速度非常快!
一声怪异、很难形容的碰撞声加上其中清晰可闻的“卡擦”声!
很响!
“夏米力,收拾东西,我们回营地。”
关兴权转身就走,酷酷的---边上的南非伙计们这会看他的背影都像在看个恶魔!
连兰迪、林曼和保罗在一瞬间都感觉心里怪怪的:杀俘不奇怪,但能坦然接受这一幕的还真没几个。
更过分的还不是用枪!
汽车灯光下,那个原本坐在地上的盗猎者的脖子已经折断,甚至以一个怪异角度歪着的脑袋都变形了,就像被头狂奔而来的犀牛撞了一样!
头骨碎裂!
“这是个恶魔!人型怪兽!……”
一脚不仅踢断了那人的脖子,还踢爆了头!
关老大嗜血?
不是,只是不想给自己这边留麻烦而已。
至于会不会给克鲁格他们增加麻烦,这点关兴权不会考虑:帮着解决了盗猎份子,这点小麻烦就是该猎场主去兜着。
至于用脚,那是因为对坐着或跪着的人开枪,除非开枪那位也坐下来再动手,不然有点经验的人一看伤口弹道就会知道那是“处决式”。
麻烦,还不如踢一脚干脆。
……
不到一小时,两辆吉普车就返回了营地。
张楠就在大厅等人,一个多小时前得知了事情已经办完,自个还想去现场凑热闹,查里茲-塞隆更是跃跃欲试,结果被林明几句话给劝住了。
“最好别去。”
“为什么?”
“如果这几天你还想好好吃饭就别去,关老大喜欢往人脑袋上开枪。
还抓了个俘虏,不过他不会留活口的,看了不好。”
听完林明用汉语说的话,张楠果断的打消了好奇心,顺便结合重生前看到过的那些惨烈车祸的场景,把现场情况虚构了一下,也让小女孩彻底没了好奇心。
关兴权几个一回来,就对张楠道:“去的路上我看到有座废墟,看着有点年头,明天你要是有兴趣可以顺道去看看,老汉斯说是大津巴布韦时期的古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