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8 章(2 / 2)

闲唐 春溪笛晓 3210 字 2个月前

李二陛下道“你要做的事朕哪次没依着你”

李元婴想想也是,他想做的事他皇兄都让他做了李元婴也不害臊,马上又化身为殷勤狗腿好弟弟,赖在李二陛下身边说起白日里的趣事,压根不觉得自己早前怀疑李二陛下爱和他反着来有什么不好意思。

有幸和李二陛下一起泡汤泉的人都觉得,这位滕王殿下别的不说,脸皮真是够厚的。一般人哪怕不要脸,也不会像他这样一下子一个样,转换起来根本不带喘气

君臣在骊山汤泉度了几天假,都挺开心,李二陛下这段时间以来的憋闷也一扫而空。马上要过年了,李二陛下给大伙都升职加薪,魏征也被任命为太子太师。

回京的路上李元婴听说了这事,一回到宫中便去寻李承乾,安慰安慰这个可怜的大侄子。

一个魏征的找茬功力,完全可以超越孔颖达、于志宁、张玄素三个人合起来的效果了,皇兄可真会挑的,最会骂人的全塞东宫了。

李承乾近来心情还挺不错,虽然也被张玄素他们骂了几回,不过想玩就得挨骂,他已经很习惯。李承乾客观评价“魏师是父皇极倚重的人,父皇让魏师当太子太师挺好。”

李元婴还是觉得当太子太辛苦,跑汤泉不能跟着去,狩猎不能跟着去,避暑也不能跟着去。他很是同情地说“要是我的话,我肯定受不了。”

李承乾不想聊这些扫兴的事,跟李元婴说东宫来了批新乐人,让李元婴听听他们的歌舞好不好。若是觉得好,过年他可以找兄弟几个过来好好热闹热闹,当然,李元婴他肯定也是要邀过来的。

李元婴不通音律,不过听和看自然没问题,他从小就泡在美人堆里长大,品鉴的能力不会差。

李承乾命人去叫新来的乐人来为李元婴献一曲,叔侄俩坐一块边吃茶边欣赏起乐人们精心准备的歌舞来。能选为宫廷乐人,技艺自是都不差,李元婴听着觉得还成,就是缺点朝气,转头对李承乾说“不够热闹,到时侄子们可能会觉得太沉闷。”

李承乾知道李元婴的喜好,拍拍手让人停了下来,换首热闹些的。

李元婴满意了,他就喜欢热闹。曲子合他心意,李元婴又看起舞来,能上来献舞的都是一等一的美人,不过对李元婴来说相貌和身段都不怎么重要,看了一会儿便觉有些乏味,又听琵琶弹得格外欢快,目光便被弹琵琶的乐人吸引了去。

这乐人姿容秀美,比之正在献舞的女子们也差不到哪里去,琵琶也弹得极好。

李元婴问李承乾左右伺候的人“左边那个弹琵琶的是谁”

左右抬眼看去,辨认片刻,回道“那是称心,琵琶弹得好,也擅歌舞。”

李承乾没怎么注意过弹琵琶的人,听李元婴这么一问也望了过去。

东宫不缺美人,这称心虽相貌姣好,却也没多特别。李承乾看了一眼,没什么印象,便对李元婴道“幺叔你要是喜欢他,年后我叫太常那边把他分拨给你。”

李元婴原本没想着要,听李承乾这么一说倒是有了个新想法,不客气地应道“我这边还真有要用到的乐人的地方,你要是愿意把人给我我就收下了。”

李承乾这人爱憎分明,和他玩得好的什么都能分享,和他玩不到一块的压根不爱理会,他无所谓地道“有什么不愿意的,本就是太常那边分过来的。”说完他又好奇起来,追问李元婴,“幺叔你又有什么想法”

李元婴道“丰泰楼不是号称国子监专供吗既是如此,怎么能没点特别的东西。这称心琵琶弹得不错,我准备让他先把一些同窗的诗谱上曲子,让人在丰泰楼传唱。往后丰泰楼在外头的分号多了,一首诗能唱遍大江南北,愿意往丰泰楼投诗的人一定人多。”

读书人谁不想名扬天下名声在考科举和授官时都是重要的考虑因素,所以李元婴觉得可以专门培养一批能把诗弹唱出来传颂的乐人,进一步提高丰泰楼在文人们心目中的地位。

李承乾听李元婴转念间就是这么个主意,不由问道“幺叔你是不是早想好了来跟我要人”

“没啊,”李元婴道,“你说要把人给我,我才想出来的。难道你又舍不得给人了”

李承乾道“怎么会幺叔你想要的话,全给你都没问题,我这里难道还缺几个乐人了”李承乾感慨,“我就是觉得你脑子怎么这么好使,转眼间就能冒个主意。”

李元婴骄傲地道“那是当然,我脑子最好使了。”他又把自己准备将丰泰楼一路开到泰山的事告诉李承乾,这是他和李二陛下说好的,当然不能忘记。他得多想些新花样,把丰泰楼做成天底下最好的酒楼,这样他的本钱就多了

李承乾心道,怪不得父皇那么喜欢你,原来你是这么讨好父皇的。

但是大话谁都会说,动动嘴皮子表孝心谁做不了难得的是李元婴当真在做,一心一意要履行诺言。对李元婴的言出必行,李承乾还是很钦佩的,他说道“你缺人缺钱都可以来和我说一声,我这边可以出。”

李元婴觉得李承乾真是个好侄子,隔天就去找李二陛下夸了李承乾一通,说李承乾慷慨又大方,愿意出钱出人支持他们的泰山计划。

李二陛下听了也挺感动。不过感动完了,他又摇头说“东宫的支出也是从朝廷那边分拨的,用多了,户部那边还是会有意见。”事实上不仅户部会有意见,魏征、张玄素、于志宁他们都会开喷,从东宫那边支钱根本行不通。

李元婴本来也没打算跟大侄子开口,拍着胸脯保证道“皇兄你放心吧,我早说了不用朝廷出钱的,自然也不会和承乾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