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比武夺位(1 / 2)

我为王 枪手1号 2662 字 2个月前

双方速度愈来愈快,瞬息之间便交错而过,弯刀带起一道弧光闪过众人的视野,九环刀哗啦啦的脆响起震慑心魄,一声脆响,弯刀飞上了半空,九环刀去势未绝,径直砍向公孙豪的胸膛,围观的公孙部族齐声发出一声惊叫,谁都没有想到,第一场挑战便会以血溅当场来作为结束。

公孙豪一声惨叫,从马上被平平地拍了下来,重重地跌倒在尘魂,但却没有出现众人想象中的鲜血飞溅的场面,九环刀将要及身的一霎那,横刀手腕翻转,刀锋一转,九环刀的刀面平平地拍在公孙豪的胸膛,虽然避过了杀身之厄,但从战马之上摔下来的剧痛,也足以让公孙豪半晌爬不起身来。

收刀,圈马而回,横刀看着跌得七荤八素的公孙豪淡淡地说了声“承让”便回到了孙晓的身后。

一招便分出胜负,这是任谁也想不到的结果,公孙豪能在公孙部族之中统领一个百人队,自然不是浪得虚名,没有几分真本领,是根本无法在强者为尊的匈奴部族之中立足的。观战的公孙部族所有人都是面面相觑,作声不得,要知道,像刚刚那样在最后时刻收手,可比一刀直接杀了公孙豪要难上许多,这只能说明一件事,横刀在先前的比试之中根本没有尽全力,所以才能在最后时刻有余力收手。

贺兰燕心中却是明白,孙晓让横刀,虎头一左一右两人将贺兰锐放在中间,无形之中,似乎是在告诉所有人,贺兰锐是最强的。所以在占据着中间这个位置,但其实,虎头与横刀的单兵格斗能力才是最厉害的。如果公孙豪选择的是贺兰锐,以他刚刚表现出来的战斗力,那么即便分出胜负。恐怕也得数十招上百招之后,但不幸的是,公孙豪上了孙晓的恶当,直接选择了横刀。

公孙豪战败,按照孙晓先前定下的规纪,那么他便失去了挑战都头的资格。直接成了普通一兵,当公孙豪在两名同伴的相扶之下回到队列中之后,想明白这一节,不由脸如死灰。

有了公孙豪的教训,剩下的准备挑战的公孙族士兵,却是无人敢挑战这三位兵曹了。直接选择了看着更容易的六名都头。

挑战的公孙部族士兵人身马大,而被挑战的这名都头却是一个扶风人,身材矮小,骑在马上,比起另外五人,足足矮了一个头,当双方策马对立的时候。两百公孙族士兵终于感到振奋了一些,这一场,应当没问题了吧?

这一次连贺兰燕都有些不确定了,转头看向孙晓,却见他浑然无事,依然脸带笑容,这才稍微安了一下心,平素贺兰燕看到的更多的是扶风骑兵的团队作战能力,对于这种单人单马的较技格斗,扶风骑兵还真得是不行。像虎头与横刀,可都是马匪出身。

矮小的扶风都头马刀出鞘,默不作声,对战的公孙族士兵却在摧马而动的时候,亮开嗓子一声暴喝。在他战马疾动的时候,扶风都头亦是摧马而上,与以前一般无二,两马迅速接近,人高马大的公孙族士兵弯刀立劈华山,带着呼啸声直劈而下,这一刀落得实了,铁定要将矮小的扶风都头的脑袋一劈为二。

扶风都头却是连眉毛都没有眨一下,他个子矮小,力劈华山这一招是玩不来的,他只是提起了马刀,平平向前刺出,对于头顶那一刀,根本连看都没有看一眼。

现场一片哗然,所有人都看得明白,当公孙族士兵一刀劈中对手的时候,自己也铁定要被对手一刀刺个透心凉。

第二场,竟是两败俱伤的局面。

公孙族士兵不想死,所以他收刀,横在胸前,想要格开对手这一刺。两马交错,当的一声,两刀交击在一起,扶风都头借着这股力道,一只脚脱开了马蹬,狠命一下踹在一侧的对手马腹之上,疾奔的骏马吃这全力一击,嘶鸣一声,竟然就这样倒了下去。

又是一招便分胜负。

战场之上,怕死的都先死,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耍赖,无耻!”公孙族士兵顿时鼓噪起来。

扶风都头勒马而回,转头看了孙晓一眼,孙晓冷笑了一声,凌厉的眼神扫过二百公孙族士兵,随着他眼光扫过,鼓噪的士兵慢慢地安静下来。

“郑玉堂,脱下你的军袍!”孙晓大声道,公孙义等人都是莫名其妙,不知道孙晓这是什么意思,但随着那名沉默的扶风都头扒下身上的军袍,将上身"chi o"于众人面前的时候,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发出嘶的一声,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叫郑玉堂的都头"chi o"的精壮的胸膛之上,横七竖八地布满了伤疤,有的很短,有的却是横贯整个胸膛。

“他叫郑玉堂,自加入扶风军之日起,参加了扶风军对东胡的所有战争,负伤十八处,随高远将军征战渔阳,与赵国对战,负伤七处。耍赖?无耻?战场之上,生死一瞬间耳,像刚刚这位公孙族的战士,如果你是敌人,你那一下躲避,郑玉堂便可以轻而易举地要了你的命,他只是将你打下马来,那可是看在你们将成为他的战友份儿上。”孙晓的声音极冷。“战场较量,只有生与死,只有胜利与失败,没有耍赖与无耻一说,因为,死人是没有资格讲道理的。郑玉堂,着袍,退下!”

郑玉堂依然沉默着退到了那六人队列之中,不过这一战之后,却时无人敢于挑战他了,不为别的,那遍布全身的大大小小的伤痕,已经告诉了每一个人,这是一个身经百战的家伙,能身经百战还能活得生龙活虎,这样的人,还是不惹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