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后来听达·芬奇说过,在中国古代,有一种名为“轻功”的体术,几乎是习武之人的必修课。熟练者能做到身轻如燕,踏雪无痕。像这样在树枝上跳来跳去也易如反掌。
虽然从者单凭身体能力就能实现高跳和远跳,但掌握轻功的人能做到更多。诸如东方不败那样垂直上墙也是轻功的一种。
要是能学会这个……不,不对。
修玛很快否定了自己。就像不同地区有不同的魔术基盘一样,体术的派系也各自不同,难以互通。她本能地意识到这不是自己能适应的能力,还是不要硬来。
大约半个小时后。
“我回来啦。”
树后走出伍六七,还扛着一头死鹿,扔在地上。他又去附近找来许多断枝杂草,堆在旁边。
冲修玛一笑。
“就用这个对付一下吧。”
修玛没回答。从指尖燃起一点火焰抛出去,点起火堆,算是同意。
伍六七挑好地方切下两块,还细心地留下能用手拿着的骨头部分,在火边烤起来。
边烤边问。
“你们除了那个手环,没有其他联系方式了吗?”
修玛抱腿坐着。
“没有。”
“那紧急集合地点之类的?”
“也没有。”
“呃,也就是说根本没法确定你的同伴会去哪里啊。”
说完这话,伍六七注意到修玛正盯着他,好像带着点不可思议的神色。
他摸了摸脸,又看看周围。
“我,怎么了吗?”
“没事。”
修玛随口说着,目光下移。
伍六七好像明白了,连忙说道。
“放心,他们一定还活着。我能把你带出来,就说明那个老头肯定被打伤了。”
“废话,我当然知道。”
“抱歉抱歉。来,尝尝吧。”
伍六七把烤好的肉递给修玛。修玛接过来就咬上一大口。
她是真的饿了。人在伤口愈合后胃口就会变得非常好。味道就不提了,反正不至于饿得难受就行。
或许是几口肉下肚,身体暖起来的缘故吧。修玛终于想到了一件事。
“说起来,立香他们提到新野有一伙山贼,还考虑过怎么收编来着。”
伍六七把一个葫芦放在修玛身边,那里装满了他去河边打的水。
“哦哦,这么说那山贼里有从者?”
“好像是。当时我们打算留在下邳,就没考虑山贼的事。现在这个时候,我觉得他们有可能以山贼为目标。”
“你打算去那边看看?”
“废话。就算不知道具体地点,只要知道大概方向,边走边问就是。”
“那样的话,我也跟你一起去吧?”
“你?”
伍六七竖起大拇指,摆出一个自认为很帅的Pose。
“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嘛。反正我也无处可去。放心,我很习惯在外面走个十几天的。”
“哼,随你便吧。”
修玛不再言语,低头只管啃着肉骨头。
怎么说呢,她也觉得自己态度不对劲。最起码伍六七救了她一命,还疗了伤,实在不该这个态度。
你说修玛就是这种性格?胡说。她在迦勒底这么长时间,也学了许多为人处世的方法,也懂得知恩图报。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
但现在的她实在按捺不住心中的烦躁。
为什么会烦躁?分头行动又不是。
不过很快,他就得到了问题的答案。
嗖——
即将跑出树林时,不知从哪飞来了什么东西。
“蹲下!”
阿星快速放下燕儿,手一扫。
铛——
凭空出现一把匕首,将飞来的东西弹开。他这时看清,那是一把与短剑差不多大小的飞刀。
那飞刀划出诡异的弧线,朝某个地方飞去。
“本事还不错。”
落到一个女人的背后。她身披朱红色的盔甲,正对阿星说着话。
眼神中完全没有坐在一旁的燕儿。
“你们是什么人?”阿星握紧匕首,“与我们有何冤仇?”
“无冤无仇。”女人说,“但我有丞相将令在身,要捉你回去。依我看,你就是杀害曹大人的凶手!”
“这罪名我可担当不起。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认错人?既然你这么说……”
女人忽然面露凶光。
“……那就问问我手中这口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