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1 / 2)

要知道, 在犯罪研究之中,有一个指标叫做再犯率。

通俗讲, 就是重新犯罪的概率。

因为犯罪是有成本的,普通人遵纪守法的原因不一定是道德水准高, 更有可能是对应的刑罚严重, 被威慑和教育的成果。

可就和被砸破的窗户一样,有些犯罪行为没有得到足够的惩罚,这些打破过底线的“人”很容易再次对他人下手。

尤其是猥亵罪,和盗窃、贩毒一样,都是再犯率很高的犯罪行为。

未成年人犯罪也可以类似同样的道理, 因为年龄不足以承担刑事责任, 可是, 杀人或强奸的行为已经真实发生。

这样的“未成年”如同吃过人肉的老虎,想要重归社会, 是需要极高的关注和教育投入, 现实生活中却很难做到。

比较有代表性的, 就是一个未满十四岁的男孩杀了个女童后,没两年, 赶在十八岁前又强奸了别人, 判了几年后出来, 又杀了一对母女。

是, 惩戒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教育,理想状态下,犯罪嫌疑人不管是否受到刑事处罚, 痛苦悔改,承担责任,然后正常回归社会好好做人,这是最希望出现的结局。

可是,完美结局会出现几次呢

身为普通人,难道没有权利知道,身边有谁杀过人,有谁是犯,有谁会肆意侵害到他人人身安全的吗

叶丝兰知道,她这种“热心市民”的行为是拿不到台面上的,因为这会涉及侵害未成年人,干扰社会治安秩序,甚至严格说起来,还算是歧视行为。

可是,凭什么为了保护个别犯罪者的权益,要侵害普通人的知情权呢

知道女儿的同学是强奸犯,只是因为年龄没有承担刑事责任,然后害怕的不行,千叮咛万嘱咐让女儿躲着对方走,这叫歧视吗

不,这叫保命。

路上拖走小学女生,还敢给社会人士打电话,邀请一起参与拍视频,说好听点,是猥亵,说认真点,那就是强奸未遂。

他才十几岁,要是没个热心人,岂不是还能作恶几十年

普通人凭什么背这个锅啊

叶丝兰不惯这个毛病,她支持公益组织去做好事,也信任公检法去惩治犯罪,可是,这不影响她以个人名义,做点边界模糊的热心事。

砸钱和投入时间也行,叶丝兰努努力,能帮别人规避些风险就值。

诽谤和造谣那是建立在虚假之上的,叶丝兰这叫什么,充其量就是个广而告之事实真相的解说而已。

顾余生第一次见叶丝兰,觉得这个中年大姐身上有点匪气和血气,也不是没有道理。

“小顾,你知道我在里面为什么减刑吗因为立功。”

叶丝兰抱着花棠,和顾余生站在阴影中的街角,看初中生两家和所谓的丹哥过的都不好,带着点感慨的说了这么一句。

除了积极配合之外,叶丝兰的缩短刑期,还和一次立功有关。

监狱一定程度上也有教育示范的作用,有些大学还有去监狱实地走访的组织学习,叶丝兰作为表现较好,选出来的一员,也参加过类似的教学活动。

那次,就是同时来的另一个男监里面,有个犯人差点伤到个学生,是叶丝兰为狱警争取到反应时间,临危不乱救下学生的。

人们对监狱有个很错误的想象,那就是觉得什么猥亵、强奸的犯人进去,会被其他犯人鄙视甚至殴打。

这所谓的以恶制恶,其实,很天真。

要知道,很多性犯罪的罪犯,手段残忍、体格高壮,甚至还颇有关系和背景,这种罪犯进去,怎么可能一下子变成柔弱的食物链低端。

这世上最垃圾的道理,就是越恶越狠的人,就越不会被欺负。

顾余生不太明白叶丝兰的感慨,可是他知道恶人很少有恶报的道理,甚至他常常看到的,也是善未等到善报,就已经被恶人磋磨而死了。

他执行过很多任务,见过懵懂的孩子被卷入战火,看到花季的少女空洞而麻木,可作恶的凶手却名利双收,人生美满,没看到半点因果的报应。

这也是顾余生为什么看叶丝兰专门找人来当“热心市民”,哪怕知道这个行为严格意义上来说不合适,也没有阻止或说什么的原因。

有的时候想要维护善,可能真的要来点特殊手段。

花棠看了看叶丝兰,又扭头看了看顾余生,有点不喜欢他们两个现在的表情,用爪爪挨个去推推。

握住猫爪爪,叶丝兰搓了搓花棠的脑袋,收获炸毛猫猫后立刻把黑猫塞到小顾手里。

愤怒的花棠一顿猫猫乱拳,把顾余生抽的嘴角微抽。

“好了,走吧,这也没什么好看的。”

要是可以,叶丝兰更喜欢物理消灭。

她不是什么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可是,也见不得一些人渣和垃圾能安然无恙的继续活着。

叶丝兰私下解决了这些“麻烦事”之后,有关姚小苗和方眉的事情,就可以交给韩蓝她们了。

和老师家长沟通过之后,想做点什么帮帮小姑娘们的众姐姐,发现在遇到无良记者的时候,姚小苗和方眉是很坚定的捂住对方的耳朵,不要听乱七八糟的话。

“因为,警察阿姨说了,我们很勇敢。”

“我们也可以保护一二年级的小孩子。”

孩子的恐惧,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身边的成年人和整个社会,如果用雷霆之击对待凶手,那么,也要用如春风般的和煦柔软,对待这些带着伤痕的受害者。

女警察当时把两个孩子护住,和同事一起夸赞她们,肯定她们的时候,可能没想过,这些话,在姚小苗和方眉遇到再次伤害的时候,就变成了屏障。